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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然(1918—1970),安徽省无为县人。1937年参加革命,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人民抗日自卫军秘书、游击队指导员、新七团连指导员、新四军十二团特派员、华东干部子弟学校副校长、南下先遣队第九支队干部指导员。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他两次身负重伤,弹穿左肋、右肺,被评为三等甲级残废。
1949年4月,江北然在解放军横渡长江后,直下江南,留在江西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他担任鄱阳县首任县长。
1952年10月,他奉命调任国家水利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后又先后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科长和中共中央西北局农村工作部林水处副处长。1970年2月3日,遭受林彪“四人帮”的迫害,在西安逝世,年仅5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