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鄱阳县“双城同创”摄影大奖赛活动
  • 一、大赛主题

       “美丽鄱阳·我们的家”——鄱阳县“双城同创”摄影大奖赛主题和具体内容,根据中共鄱阳县委鄱发[2015]7号、鄱办发[2015]11号、鄱办发[2015]13号文件所下达的工作意见和任务,重点涉及到县城26个社区和11村委会“双城同创”中的几个阶段,包括人文,风光,生态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卫生环境新面貌。(详见附件)

    二、主办单位

    鄱阳县“双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鄱阳县委宣传部

    鄱阳县文明办

    鄱阳县文联

    鄱阳镇政府

    鄱阳县交警大队

    鄱阳县城管局

    鄱阳县交通局

    鄱阳县建设局

    鄱阳县爱卫办

    三、承办单位:

    鄱阳县摄影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

    鄱阳报社、鄱阳电视台、鄱阳在线网、鄱阳之窗网、大江网鄱阳新闻、江南都市报·鄱余万、鄱阳生活网、美在鄱阳、文明鄱阳、微鄱阳、新鄱阳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以收到参赛作品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一)手机摄影类

    一等奖一名:奖杯、证书、奖金1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杯、证书、奖金500元

    三等奖三名:奖杯、证书、奖金200元

    优秀奖10名:证书、奖金100元

    (二)相机摄影类

    一等奖一名:奖杯、证书、奖金2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杯、证书、奖金1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杯、证书、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证书、奖金200元

         “美丽鄱阳·我们的家”——鄱阳县“双城同创”摄影大奖赛所有参展作品,由承办单位发放稿费,颁发荣誉证书,入编《“美丽鄱阳·我们的家” 摄影展作品集》,收入鄱阳摄影协会档案库。

    七、参赛要求

    1.鄱阳本土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与影像拥有者,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为纪实类摄影作品,黑白和彩色均可,谢绝电脑软件合成作品。

    3.参赛作品收取电子照片,要求:a.作品要注明标题和作者;b.作品格式为JPEG格式,分辨率为300PPI。

    4.参赛作品以及名单在鄱阳报社、鄱阳电视台、鄱阳文明网、文明鄱阳微信平台、鄱阳在线、鄱阳摄影协会网、鄱阳档案信息网同时公布。

    5. 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投稿人应保证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或所有权;投稿人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参赛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10.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八、投稿方式

    1.参赛者关注文明鄱阳(wmpoyang)、鄱阳之窗(pyccoo)、微鄱阳(vpoyang)、新鄱阳(xpy0793),回复“摄影投稿”,可在任一平台进行投稿。投稿成功后发送一份至1933665756@qq.com邮箱,并注明“‘双城同创’摄影大奖赛”字样。

    2.参赛作品须有简短的文字说明,参赛作者应实名投稿,并注明联系方式。

    3.咨询电话:13970370218  13907933058 

    九、评选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两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平台为文明鄱阳(wmpoyang)、鄱阳之窗(pyccoo)、微鄱阳(vpoyang)、新鄱阳(xpy0793),关注以上微信平台,回复“摄影投票”,即可参与投票。专家评选组届时由组委会进行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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