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欲泡妞撩妹
为了证明自己离异单身
竟然网购假离婚证
自以为在耍“小聪明”
殊不知已涉嫌违法
近日,鄱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侦办案件中,查获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处理了3名违法人员。
经查:违法人员雷某和陈某(均为已婚男士),为了想谈女朋友,就让欧某在网上替他们办理假离婚证。证件办好后,还未来得及使用,便被民警查获。
(上图为嫌疑人网购假离婚证聊天记录)
目前,欧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雷某和陈某涉嫌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因情节轻微,未造成后果,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以及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平安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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