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法院强力维护盲人通行权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鄱阳法院强力维护盲人通行权
6月2日上午,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在当地公安机关、乡镇人大组织、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关注、配合下,强制执行一起相邻通道纠纷案,维护了视残盲人的合法权益,伸张了社会正义。 鄱阳县古县渡乡前山村的李正林(盲人)与李金平系几十年的隔壁邻居,李正林一家历年来以李金平门口场地为出入通道,多年来两家相安无事。2005年,两家先后将各自的平房改建成楼房后,李正林仍然以李金平门口场地通行,李金平亦无异议。2009年6月,被执行人李金平以李正林家门口地势较高,生活污水流入其家场地,且李正林往来亲友经常将车辆停放其门口晒场,影响了相邻生活为由,在其门口场地上砌起一堵砖墙,封堵了盲人李正林一家的前门出入。为此盲人李正林向法院提起诉讼,鄱阳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作出判决:限被执行人李金平拆除3米宽的围墙。 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李金平对法律置若罔闻,在经法院及乡、村组织多次宣讲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于去年11月对其所砌围墙予以强制拆除。但围墙拆除不久,被执行人又自行将围墙再行砌上,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残疾盲人的合法权益,鄱阳县人民法院遂在当地有关组织的关注配合下,再次将封堵的围墙强制拆除,并对被执行人及相关家属进行了严厉的训诫与责令具结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