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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鄱阳新桥码头特大凶杀案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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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0/18 9: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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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记者 胡萌)2011年7月25日下午,今年1月2日发生在县城新桥码头特大凶杀案的庭审开始了。随着法槌的一声脆响,法警将三位犯罪嫌疑人押了进来。这三位犯罪嫌疑人乃父子三人,分别是60多岁的张安福,20多岁的张怀玉和在县工商银行工作的40左右的张正源(又名张怀宝)。三人穿着统一的白色囚服,脚上无一例外地戴着铁链,眼光呆滞、神情沮丧。   
   首先,由上饶市检察院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公诉人指出:今年1月2日下午3时许,三位犯罪嫌疑人因生意上的纠纷,持刀将合伙人刘亮捅了三刀致其当场死亡、将刘光友剌成重伤乙级、孔海珠剌成


轻伤甲级,还造成陈媛枝、孔海军等人不同等级的受伤。三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伤害的故意,张怀玉为主犯,已造成一死四伤的严重后果,应依法予以严惩!但考虑到三人都有投案自首的情节,请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随后,被告方律师轮番发言,依次为三位嫌疑人作罪轻和无罪辩护。可被告方律师的辩护显得苍白无力,连主审法官都听不下去,中途数次打断被告方律师的发言,请被告方律师辩护发言时注意简明扼要抓住重点,甚至还毫不客气地指出其不妥所在。比如,当被告方一位女律师说张正源没有持棍殴打原告方的陈媛枝时,审判长就插话明确指出,张正源都已承认持棍殴打了陈媛枝,被告方律师就不要对此问题再做无谓的辩护了。
  受害方律师指出,因为三位嫌疑人到案后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存在隐瞒真相的情况,所以,法庭不应认定他们属于投案自首,当然不能从轻或减轻对三位嫌疑人的依法惩处!还有,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张怀宝殴打陈媛枝的工具不是木棍而是铁棍。更重要的是,主犯张怀玉剌死、剌伤多人的刀具并不是如他所言是从现场的地上捡的,而根据张怀玉自己的哥们张诚的供述,是张怀玉自己带去的,说明张怀玉蓄谋杀人。案发之时,张怀玉对刘亮杀了一刀仍不解恨,还连剌了三刀,致刘亮当场死亡;杀死刘亮之后,张怀玉又接着将刘光友剌成了重伤。尤其残忍的是,当孔海珠哀求张怀玉说自己怀有身孕,请不要杀她时,张怀玉仍对她猛剌一刀,造成孔海珠血气胸,经医院全力抢救才捡回一命。由此可见,张怀玉犯罪的主观恶意极强、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应按故意杀人罪对他定罪量刑依法严惩!庭审在当日将近晚上七时才结束,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2012年9月27日,鄱阳一死四伤的判决书终于下来了,张怀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安福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张正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68006.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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