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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教育部等10部门联手助流浪孩子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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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6/2 9:50:10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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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昨天,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在全国联合启动“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对适龄儿童评估后,帮助他们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于暂时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流浪儿童,将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帮助流浪孩子入学及就业

通知对一类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对经过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民政部门应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后,帮助其选择返校复学地区。

目前已有一部分流浪未成年人在各地的救助保护机构接受了义务教育。对此,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种情况的孩子已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而且,如果有的流浪未成年人不适宜返校复学但有就业意愿,人力社保部门还将开展包括劳动预备制培训在内的职业培训,帮助其掌握职业技能,对符合条件的16岁以上流浪未成年人将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其及时实现就业。

将对困境儿童调查摸底



通知还明确,教育部门要建立完善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情况的动态监控机制,全面了解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尤其是本地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的失学辍学情况,及时帮助这些儿童返校复学。

同时,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对监护能力不足或监护方式不当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社工等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家庭教育和抚育能力。对于监护人确实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有关部门应协调有监护能力的寄养家庭或爱心人士代为监护。

此外,民政部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并建立困境儿童台账和监护随访制度,避免孩子们因生活贫困、监护缺失等外出流浪。 登录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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