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6-19 08:45:0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12
6月15日,全县校车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鄱阳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鄱阳县校车安全管理细则》、《鄱阳县校车服务方案》等文件精神。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据了解,2013年上学期,我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人数、乘车人数、需求车辆数、乘车线路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交通运管部门指导具有营运资质的客运公司开展了校车营运市场调查,成立校车服务公司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到位。2013年下学期由县政府批准设立的校车服务公司在鄱阳镇试运行。明年8月31日前我县其余乡镇将从区域实际出发选择农村客运、公共交通、学校(幼儿园)自购车其中一种模式接送中小学生、幼儿。
会议提出,过渡期内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学生用车不能满足国家专用校车标准的,允许取得校车标牌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纳入客运模式管理的车辆应当逐步更新为符合国家安全标准、11座以上的载客汽车;纳入专营模式管理的车辆应当逐步更新为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校车应当逐步更新为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明年8月31日前我县学生用车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国家标准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
会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县直公民办学校要根据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具体实际逐一摸底,确定应纳入基本运营模式服务的对象,使其获得学生用车服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凡不能通过城市公交客运或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幼儿,应当全部纳入基本运营模式服务。原学校、幼儿园自有校车应逐步纳入学生用车运营公司管理,实行所有权、管理权分开,确保车辆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