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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首起消费维权公益诉讼上海破冰

  •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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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7/3 9:02:46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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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3日06:39 法制网-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日讯 记者余瀛波 针对上海市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并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事,中消协新闻发言人今天对此明确表态,支持上海消保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就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为一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点赞”。

  7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安装情况不告知、无法卸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分别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这两起公益诉讼案件。这是国内首次被受理的消费维权公益诉讼。

  中消协新闻发言人称,新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在各界支持下,积极收集相关案件,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此次上海消保委针对三星、OPPO手机预装软件无法卸载提起的公益诉讼,以及此前浙江省消保委针对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必须全额补票所提起的公益诉讼(迄今未获受理)都是全国消协组织落实消费维权公益诉讼职责的一部分,也为消协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做出了有益探索。

  该发言人坦陈,消费维权公益诉讼针对的是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诉讼对象大多涉及垄断行业和强势企业,可能遇到各种压力、困扰。下一步,中消协和各地消协将继续强化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促进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的落实,坚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克服困难,坚定不移地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进步。

  这位发言人呼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的推进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相信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新消法确立的包括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等一系列新的保护消费者制度,一定会发挥作用,消费者权益一定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原标题:首起消费维权公益诉讼上海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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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uge1988
  • 发表于:2015/7/3 1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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