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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陈满已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 夏天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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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3/21 9:32:22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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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25日晚,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被害人系四川省广元市轻化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留守海口的职工钟作宽(当年46岁)。陈满也是四川到海口务工人员,认识被害人。2日后陈满被海口市公安局收审。1993年9月25日被宣布逮捕。1994年2月23日案件起诉到法院。1994年3月23日陈满被海口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1998年8月26日海南省高院二审开庭,1999年4月15日裁定维持原判。
      此后陈满及其父母一直喊冤不止。其律师也先后向几级法院(包括最高院)反映情况,未得到理会。
      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经审后陈满无罪,2016年2月1日陈满被当庭无罪释放走出了省美兰监狱,恢复了自由。
      2016年3月14日陈满向海南省高院提出了要求国家赔偿的申请,要求海南省高院赔偿人民币9661332.92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申请人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23年的申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并要求法院公开道歉。法院方面将在2个月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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